深圳收债公司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务应该属于婚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务,但是其中有用于婚后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的;
5、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6、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7、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8、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9、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10、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11、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12、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夫妻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后一方所负的,一方不知情的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也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需要个人承担。若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深圳收债公司专业调查员。